1. 案件概要
在推进建筑工程或设施工程的过程中,最频繁发生的法律纠纷之一便是工程款拖欠问题。
本案中,承担发电设备工程的原告向被告请求支付工程款及追加工程款,对此被告以施工瑕疵为由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反诉)并主张抵销。我们您的法务团队代理被告方(反诉原告),取得了在相当程度上防御原告过高请求、并使部分反诉请求获得支持的成果。
2. 主要争点及应对
本案的核心争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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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上的工程款请求是否适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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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加工程是否存在事先合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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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施工设施物是否存在瑕疵及损害赔偿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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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反诉损害赔偿债权抵销工程款的主张
3. 胜诉要因
① 认定代替瑕疵修补的损害赔偿主张
我们以工程完工后产生的结构物瑕疵的鉴定结果为依据,证明了该瑕疵属于超越单纯使用问题的施工瑕疵。法院采纳了这一主张,认定瑕疵修补费总额的70%相当部分为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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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1:约1亿5千万韩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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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2:约8千8百万韩元
② 针对工程款请求的抵销抗辩获得成功
特别是在本案中,我们将原告工程款请求中的一部分以被告所持有的损害赔偿债权进行抵销处理,成功大幅减少了工程款支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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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1:原告的请求全额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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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2:仅认定部分金额(约3,100万韩元)
③ 针对追加工程费真实性争议的防御
原告以合同之外的追加工程费支付合意书为依据请求追加款项,但我们通过对该文书的制作经过及印章使用提出异议,对其可信度提出了争议。尽管法院认定了该文书的真实性,但关键在于,我们仍以瑕疵修补费超过该款项为依据,成功实现了抵销。
4. 对类似案例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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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程款请求诉讼中,仅主张工程完工是不够的,是否存在施工瑕疵可能成为关键的防御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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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工程的一方应就工程进行中产生的追加费用进行文书化,同时为应对日后的纠纷而确保施工验收及鉴定资料,这一点极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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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反,工程企业若就口头合意或擅自变更的施工事项在没有记录和书面确认的情况下请求追加款项,其法律依据可能较为薄弱。
5. 您的法务团队的能力
工程款纠纷由于技术性争点与法律解释复杂交织,因此富有经验的律所应对策略不可或缺。您的法务团队在本案中,从通过鉴定人证明瑕疵、构建抵销抗辩的逻辑结构,到争议合意书的真实性等多方面进行了缜密应对,最终取得了实质性胜诉。
若您正为工程款纠纷而苦恼,请立即与您的法务团队商议。
我们将以丰富的纠纷经验与卓越的法理分析,守护您宝贵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