업무사례

通过共同申请合同咨询保护中小企业权利

通过共同申请合同咨询保护中小企业权利

通过共同申请合同咨询保护中小企业权利
Table of Contents

1. 案件概述

委托公司通过与两家大型企业的共同研究完成了一项发明,并在就该发明共同推进专利申请的过程中,向Insight律师事务所寻求咨询。委托企业在审阅由大型企业起草的共同申请合同草案后,担心其实质性权利与利益未得到充分体现。特别是在专利申请程序、实施权、对第三方的实施许可等主要条款中,委托企业可能被置于相对不利的地位,这是核心问题。

2. 主要争点及应对

Insight律师事务所对该合同草案中所含的主要条款进行了细致审查,归纳出以下核心争点并制定了应对方案。

股权结构与决策权限的失衡:两家大型企业共同持有三分之二的股权,但它们隶属于受相互出资限制的企业集团,且其中一家公司是另一家公司的最大股东。考虑到这一点,两家公司在实质上可能拥有相同的利害关系,从而可能对委托企业造成不利。据此,我们引导将这种关系的特殊性在合同中予以明确记载,以便事先保护委托企业的权益。

  1. 确保申请程序的透明性:考虑到在由大型企业主导申请程序的结构下,委托企业可能无法充分了解程序的进展情况,我们建议增加一项条款,规定有义务共享申请的进展情况。

  2. 放宽实施权限制:根据《专利法》第99条第3款,为避免过度限制共同专利权人的自由实施权,我们引导在合同条款中明确例外事由,并反映考虑了向其他汽车制造商供货可能性的灵活实施条件。

  3. 对第三方的实施许可及实施费的分配:根据《专利法》,普通实施权的许可须经全体共有人同意,因此我们将这一点明确反映在合同中,并将实施费按股权比例分配,但调整为可通过书面协议另行约定。

  4. 保密义务及对违约的制裁:为防止因发明内容外泄造成的损害,我们新设了违反保密义务时的违约金规定,同时明示其为独立于损害赔偿的合同上制裁,从而设立了具体的预防机制。

3. 结果及意义

基于您的法务团队的咨询意见,修订后的共同申请合同得以重新整理,使委托企业的法律权利与实质性利益能够得到均衡体现。特别是通过明确规定申请程序的信息可获取性、实施权的自主性、实施费的公平分配以及对第三方的控制权等核心权利,得以事先预防今后可能发生的法律纠纷或经营风险。本案可被视为一个代表性范例,展示了中小企业在技术合作过程中与大型企业的合同里,为充分确保自身地位并保障实质性权利所需的法律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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