업무사례

交接义务及离职程序相关咨询案例

交接义务及离职程序相关咨询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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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委托公司的情况

委托公司面临这样一种情况:某员工在九月初离职跳槽前提交了辞职书,并要求用完剩余的17天年假以提前离职。据此,实际工作日仅剩一周左右,于是产生了该员工是否负有工作交接义务,以及在不进行交接的情况下公司能否进行法律应对的问题。

2. 您的法务团队的咨询意见

我们首先审查了《劳动基准法》及相关劳动关系法令,确认不存在直接规定交接义务的法律条款。劳动者只需提交辞职书并履行至预定离职日为止的工作义务即可,公司不得超出此范围强制指示其进行交接。但若劳动合同书或就业规则等中包含另行的交接条款,则可能产生《民法》上的债务不履行责任,不过我们确认本案的劳动合同书中并无此类规定。

3. 结果

据此,我们得出结论:该员工在法律上不负有交接义务,公司亦难以延长离职日或追究其损害赔偿责任。委托公司得以在防止不必要的法律纠纷的同时,整理内部方针,仅在现实可行的程度上进行短期的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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