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委托公司的情况
我方委托公司为与大型企业洽谈共同研发事宜,需要签订保密协议(NDA)。然而协议草案中对保密信息的范围定义过于宽泛,且其结构使得即便在合同期满后过度的限制仍将持续。此外,在保密信息的标示方式、离职人员管理义务、违约罚规定等方面发现诸多不利要素,令人担忧今后产生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2. 您的法务团队的咨询
您的法务团队对NDA草案进行了细致审查,明确了保密信息的定义,并加以修改以强化诸如已公开信息、自主开发信息等例外事由。我们要求在提供保密信息时必须加注"保密"标示,并明确事后告知程序,从而提升企业的防御可能性。我们还对离职人员管理义务进行了切合实际的调整,指出违约罚条款的过度之处,合理限制了损害赔偿范围。同时,我们提出了将合同终止后保密期间合理缩短的谈判方向。
3. 结果
反映咨询意见的NDA最终版,使各方的义务与权利关系得到均衡调整,委托公司得以减轻不必要的责任负担,安全地保护核心技术。同时,委托公司在维持与合作公司信任关系的同时,确保了在实务上可履行水平的保密义务。